美富的资本市场业务处于领先地位,为证券发行人、代理人和承销商提供国内和国际私募和公开融资的广泛领域的咨询。我们在世界各地16个办事处有超过200名资本市场业务律师,负责处理美国、亚洲、欧洲、拉丁美洲和以色列的资本市场交易。我们在处理跨区域交易的经验以及通过外币上市的监管前景指导外国私募发行人及其承销商的能力得到了认可。 我们从事广泛领域的融资法律业务,包括欧元发售、全球发售、两地同时发售以及美国存托凭证/股权(ADR/ADS)发售。

就伦敦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来说,我所伦敦办事处的律师在大量公开或者私募的股权和债券发售中为发行人或投资银行提供咨询。在代理已将业务扩展到欧洲的中国公司以及为这些公司提供英国和香港法律无缝服务方面,我们具备丰富的经验。 特别是,这些律师对创业板上市规则十分熟悉,因此可以制定明确和可行的计划来满足创业板上市的要求,并且协助已经或者正在申请在创业板上市的中国公司履行当前义务以及处理循规和公司治理问题。

如需了解本所的证券业务与资本市场业务,请联系以下律师:

伦敦:
Edward Lukins
Paul Claydon

香港:
陈於财(Ven Tan)
白士文(Stephen Birkett)
赵天岳(Tien-yo Ch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