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富在组建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方面处于公认的领先地位,本所工作在香港、北京和上海办事处的律师始终工作在第一线,代表基金发起人以及机构投资人从事各种风险投资基金、收购基金、夹层(mezzanine)融资、面临财务危机之公司基金、外国基金、fund-of-funds 以及其他私募股权基金的组建业务。

美富因“声望卓著”和一流的私募股权和基金组建经验而被《全球律师事务所》(Chambers Global)列为全球第一梯队的律师事务所。由于本所在业界所享有的广泛认知度以及良好的声誉,使得我们能够为基金发起人以及机构投资人在有关洽谈中争取到更为有利的交易条件。

除基金组建之外,我所的中国业务律师还为私募股权基金(以及其他投资人)提供国内和跨境私募股权投资、收购、债券融资、合资和战略联盟方面的日常法律咨询。

如需了解本所的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组建业务,请联系以下律师:

上海:柯弥(Charles C. Comey)
香港:周至恒(Thomas Chou)
北京:尹小微(Sherry Yin)